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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优惠如何办理备案?

2017-09-26 10:56:50 字体:【

    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优惠如何办理备案?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从事个体经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条第六款规定,享受小型企业实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企业自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下列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1.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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